|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含随机因子)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阳区人民路改造供电迁改工程(龙海一路-白云三路)(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3号)于****年3月3日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签字或盖章要求”其中的(注:“电子签章”是指法人单位电子公章;“电子签名”是指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私人印章。)表述有误。 现更正为:(注:本招标涉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签章”是指法人单位电子公章;“电子签名”是指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私人印章、以及非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 二、相关事项 1、以上相关内容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本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招标人网上更正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不变。 3、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年3月9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