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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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0,**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更正工程量清单汇总表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陆丰市甲子镇主干道人行道提升、巷道硬底化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第二次)于****年2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附件工程量清单进行以下澄清更正及补充:
工程量清单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公章):陆丰市甲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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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