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鼎市龙安鱼货上岸点工程(福鼎市渔港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补充通知(第4次) 招标项目编号:E******************2 致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福鼎市龙安鱼货上岸点工程(福鼎市渔港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招标编号:E******************2),现补充如下: 1、本项目土建、水电等专业项目的报价至少应包含以下表格内容: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工程子目内容及数量详见造价审核文件中的审后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可以按报价软件自动生成的格式。 2、投标人按造价审核文件中的审后工程量清单统一报价,审后工程量数量为0或空白的子目可以省略,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工程量空白清单;其它报价说明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审后工程量清单→水工主体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渔业码头→序号**→项目编号(************)→现浇混凝土钢筋的计量单位为“t”。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补遗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鼎市渔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3月6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