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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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DZFJSGSJZHPGF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西部纺织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我单位“西部纺织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补遗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一、第一章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文为:“一期用地面积约**2.**亩(****3㎡),总建筑面积****8.** ㎡。其中,工业厂房****5.** ㎡(含:主厂房****1.** ㎡、1#辅助生产厂房****.**㎡、2#厂房****.**㎡、成品自动仓库仓库****.**㎡)。配套用房****3.**㎡(涵盖配套功能用房**8.**㎡、中水车间****.**㎡、深度处理用房**4.**㎡、污泥处理用房**6.**m、生化处理池****.**㎡、电气室**6.** ㎡、门卫室**3.** ㎡、休息室**.**㎡、小库房**7.4㎡、高位水箱间**㎡、集水池**0㎡、应急处理池**6.**㎡等);配套建设室外强电管网约**0米,弱电管网约****米、室外给水管网****米,排水管网****米、进场道路约****米、停车位****m、变配电工程1项、印染废水处理系统1套等配套基础设施设备。”修改为:“一期用地面积约**2.**亩(****3㎡),总建筑面积****8.**㎡。其中,工业厂房****5.**㎡(含:主厂房****1.**㎡、1#辅助生产厂房****.**㎡、2#厂房****.**㎡、成品自动仓库仓库****.**㎡)。配套用房****3.**㎡ (涵盖配套功能用房**8.**㎡、中水车间****.**㎡、深度处理用房**4.**㎡、污泥处理用房**6.**㎡、生化处理池****.**㎡、电气室**6.**㎡、门卫室**3.**㎡、休息室**.**㎡、小库房**7.4㎡、高位水箱间**㎡、集水池**0㎡、应急处理池**6.**㎡等);配套建设室外强电管网约**0米,弱电管网约****米、室外给水管网****米,排水管网****米、进场道路约****米、停车位****㎡、变配电工程1项、印染废水处理系统1套等配套基础设施设备;市政道路****.**7m。”。 二、第一章 3.1.1资质要求原文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第一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原文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6家(含6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牵头单位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4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牵头单位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原文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6家(含6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牵头单位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修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4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牵头单位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五、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5分)原文为:
修改为:
六、现将本项目施工图、概算书及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查阅。 七、报名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 八、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达州市尚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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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