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一)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嘉县楠溪江流域文旅融合示范项目—永嘉县岩头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提升项目—芙蓉古村芙蓉东入口两侧及周围传统街面立面路面整治工程 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YJ******9 致各投标人: 一、本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相抵触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二、答疑部分:无 三、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第**页6.1.6条款:“具体参照永住建〔****〕**0号“转发温州市住建委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浙建建发〔****〕**7号,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 2、删除招标文件第**页**.4.3 条款:“待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施工内容,达到合同约定施工质量标准,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按有关施工标准检验合格签字认可并完成预验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3、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统一更改为:********元(暂估价:******元); 4、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式统一修改为: (1)(工程招标控制价-暂估价)×(1-K%)+暂估价后的造价为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 K=** (2)最高投标限价:(********-******)×(1-**%)+******=********元 5、风险控制价统一修改为::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工程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暂估价作为风险控制价(即为********元) (风险控制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如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单位进场前需缴纳合同总额2%作为风险保证金,待项目竣工后无息返还。 6、原招标文件施工总工期:**0日历天。 修改为:施工总工期:**0日历天。 7、原招标文件第**页: **. 价格调整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本工程主要材料(仅指水泥、钢筋、商品砼、沥青混凝土)采用按月的方式计算动态差价,以实施当月永嘉县建材市场价格信息(X)与年月永嘉县建材市场基期信息价格(Y)之间的差值作为价差调整基础(永嘉县信息价没有的,参考信息价顺序为《温州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造价信息》。以上动态管理材料价差结算的计算式为:(X-Y)×(1+税率)×折算系数(折算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数量以定额含量为准。水泥、钢筋、商品砼动态管理的基期价格以永嘉县年月信息价为准,沥青混泥土基期价格以《温州工程造价信息》年月信息价为准; 2、人工费动态管理办法按抽料补差法计取价差,计算公式:人工费价差=∑(当月人工市场信息价-基准人工市场信息价)×现行定额人工消耗量(分Ⅰ、Ⅱ、Ⅲ类人工)。具体参照温建建〔****〕**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通知》和温住建发〔****〕**号<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温住建发〔****〕**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工动态管理的通知》。人工采用按月计算动态价差,即按照实施当月永嘉县人工市场信息价平均值与基准人工市场信息价进行比较,确定价差调整幅度。人工费基期价格以永嘉县年月信息价为准。 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阶段工期延误的,超过合同要求节点工期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 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节点工期延误的,超过合同要求节点工期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格由承包人承担,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 修改为: **. 价格调整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8、原招标文件第**、**页: **.2 竣工结算审核 **.2.1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8)材料价格套用 年 月份永嘉县建材市场价格信息,缺项套用同期温州市综合版及浙江省信息价。本工程项目结算时,材料信息价以本工程开工前一个月的信息价调整。 修改为: **.2 竣工结算审核 **.2.1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8)材料价格套用****年**月份永嘉县建材市场价格信息,缺项套用同期温州市综合版及浙江省信息价。本工程项目结算时,材料信息价以本工程开工前一个月的信息价调整。 四、原电子招标文件作废,以本答疑重新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五、原上传图纸不全,现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永嘉景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东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