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经开财采计【****】**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 1、供应商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交工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的计**分,最多计**分。(注:业绩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供应商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2、供应商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交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的计5分,最多计**分。(注:业绩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供应商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1、供应商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交工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的计**分,最多计**分。(注:业绩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能体现交工/竣工日期。) 2、供应商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交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的计5分,最多计**分。(注:业绩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能体现交工/竣工日期。)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征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 李筱卿 电 话: ****-******** 2、采购人 名称: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 地 址:株洲市云龙大道**号 联系人:谢文 邮编:/ 电话:**********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号益民小苑6栋**8号 联系人:陈攀 李筱卿 周宇欣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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