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桐庐县后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分水段)(招标编号: A**********************)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5页**.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修改为: (1)细化为: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建立,主要施工设备和人员进场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工程工资性预付款1%包含在工程预付款中);每月**日前承包人上报当月工程量,发包人审核后于当月底支付本月完成工程量的**%的工程款,同时按比例扣回预付款,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回为止;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向发包人提交完整完工资料后付至实际完成合同总价的**%,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经审计单位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且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确认后,付至结算审定造价的**.5%;余款1.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维保服务后返还。以上款项均不计息,付款前需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 2、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澄清(修改)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