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5,**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部县C**3、W**M、W**Q、VC**、VC**、VC** 梅家场至华严庵村公路改建工程幸福美丽乡村路 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条 增加工程量的管理”中: 1.新增工程量所产生的费用,累计不得超过项目总造价的**%。 2.由施工单位相关方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应详细说明增加工程量的原因、具体内容、预计增加的工作量及对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等,一旦增加工程量的变更获得批准,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进行相应的变更。补充合同协议应内容包括工程量的调整、工程价款的变化、工期的顺延以及双方权利义务整等。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出现歧义或纠纷。 变更为: 1.新增工程量所产生的费用,累计不得超过项目合同价的**%。 2.由施工单位相关方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应详细说明增加工程量的原因、具体内容、预计增加的工作量及对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等,一旦增加工程量的变更获得批准,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进行相应的变更。补充合同协议应内容包括工程量的调整、工程价款的变化、工期的顺延以及双方权利义务整等。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出现歧义或纠纷。
南部县东坝镇人民政府 ****年3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