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修改原招标文件中“(一)初步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关于“拟派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的评审要求。修改内容如下:“除项目经理(建造师)外,须为本项目配备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人员证书评审依据:以申请人加盖公章的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复印件为准。安全管理负责人必须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安全员C证或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中级安全工程师证书;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其余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社保依据:以申请人加盖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并同步修改了投标人须知、评审办法设置及投标文件组成设置等相关内容。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