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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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6.**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二)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温州水心高级中学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公告(**号)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2.3 招标文件的修改规定,现对原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内容中: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工程建设费用约****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现有总建筑面积为****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7平方米;本次改造总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加固面积约****平方米,消防改造面积****5平方米、屋面修复面积****平方米、建筑外立面改造面积****3平方米、变压器增容**0KVA、室外雨污水管改造1项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温州市水心路**2号,原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内,东侧为白鹿人才公寓西小区,南侧为水心路,西侧为水心汇昌住宅区-榆组团,北侧为勤奋河。” 现修改为: “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工程建设费用约****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现有总建筑面积为****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7平方米;本次改造装修总建筑面积约 ****1 平方米,加固面积约 ****平方米,消防改造面积 ****1 平方米、屋面修复面积 ****平方米、建筑外立面改造面积 ****4平方米、变压器增容**0KVA、室外给排水管网改造 1 项、绿化提升**8平方米。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温州市水心路**2号,原温州市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内,东侧为白鹿人才公寓西小区,南侧为水心路,西侧为水心汇昌住宅区-榆组团,北侧为勤奋河。”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中:
现修改为: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中:
现修改为: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补充条款”内容增加: “**.7工程施工进场至竣工验收之日止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5.原投标工具、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至分部分项的招标控制价作废,以本修改、澄清公告上传的投标工具、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至分部分项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二、本修改、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