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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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会理市鹿厂镇白草村引调水工程(EPC+0)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 标段 特别说明**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我司组织招标的会理市鹿厂镇白草村引调水工程(EPC+O)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标段(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发布补遗书,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补遗书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均以本补遗书为准。 原招标文件第**2页及以后所有页面的页眉处,出现“保险条件:1、承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必须与以上 **.1、……”等内容,属于无关说明,不影响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各投标人可自行删除。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会理市清源水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蜀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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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