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三次招标】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6 各投标人: 一、 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认真研究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三次招标】招标文件,现将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页,7.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中“三、设备”中的第**、**、**8、**9项。 修改为“三、设备”中的第**、**、**7、**8项。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鳌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