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双信封评标法(公路)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新区三坑镇枫坑至太平北坑段堤顶公路扩建工程 澄清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立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委托,对清新区三坑镇枫坑至太平北坑段堤顶公路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原投标人须知中“3.4.1、投标保证金”条款修改如下: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R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转账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缴费的操作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有关规定】 2.递交方式:采用转账方式的由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 3.若采用转帐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则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方式的,应选用接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开具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数据电文方式确认。银行保函需为“见索即付型”保函,否则保函视为无效。【请注明工程项目编号】 4.缴纳的操作要求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 5.招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W。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如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立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