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寿区种鸡繁育基地项目(办公楼改造) 答疑 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长寿区种鸡繁育基地项目(办公楼改造) 答疑如下: 质疑一: 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请问房建业绩包含有室内装饰装修项目,但是没有注明装饰装修的金额满足要求吗?? 答: 如提供的业绩为房建业绩包含有室内装饰装修项目的,则室内装饰装修部分需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质疑二: 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完成过1个**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请问房建业绩带有室内装饰装修项目满足要求吗? 答: 如提供的业绩为房建业绩包含有室内装饰装修项目的,则室内装饰装修部分需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质疑三: 有人提出 与 本项目无关问题,无需回复 。 质疑四: 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请问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有业主代表吗,请明确有几位?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1、 可以不提供 , 但 其他 财务证明材料 按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2.财务 要求 ” 提供。 2 、可以。 3、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格式自拟) 。 4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6.1”中已明确,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5、 本项目 不采用异地评标 。 质疑五: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 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格式自拟) 。 质疑六: 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 可以。 质疑七: 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 可以 。 质疑八: 这个项目应该没有人行贿专家了吧? 答: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若发现相关线索,请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 质疑九: 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 不需要,招标文件未对纸质保函原件的递交人做要求 。 质疑十: 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 本项目未约定部分单项报价 异常低价警戒线 ,投标人对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即可 。 质疑十一: 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低价说明证明材料 由 投标人自行提供 ,是否满足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定。 质疑十二: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请问需要在共同投标协议职责分工中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答: 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二)共同投标协议--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中已明确联合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故共同投标协议职责分工中不需要再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质疑十三: 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 可以不提供, 但 其他 财务证明材料 按 “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2.财务 要求” 提供。 质疑十四: 联合体投标,我公司与另一家施工单位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都负责一部分施工任务,请问业绩是有牵头人提供还是牵头人和组成单位都需要提供呢? 答: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若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有承担 装修 施工任务,则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业绩。 质疑十五: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年9月**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吗? 答:本项目未做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质疑十六: 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 以PDF签章版为准,但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 质疑十七: 我公司与另外一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在联合体中约定我公司完成工程量的**%,另外一家施工企业完成**%,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是由我公司提供,还是联合体所有单位都需要提供呢?? 答: 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若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有承担 装修 施工任务,则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业绩。 质疑十八: 房屋建筑总承包包含装修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 如提供的业绩为房建业绩包含有室内装饰装修项目的,则室内装饰装修部分需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质疑十九: 母子公司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吗? 答: 可以 。 质疑二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共同投标协议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本项目规定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和牵头人各完成工程量的**%,请问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牵头人和组成单位分别都需要提供一个项目经理,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 答: 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质疑二十一: 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答: 由 投标人自行决定 。 质疑二十二: 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 需要。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长寿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6 年 2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