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WYJS-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济润街南、江昊路西地块堆土清运处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一: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最高单价限价:**9.6元/吨,现更改为:最高单价限价:**9.6元/立方米。
更正内容二: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清运量预估5.**万吨,现更改为:清运量预估5.**万立方米。
更正内容三: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
投标报价分析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清运量 预估(吨) | 单价(元/吨)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 ****0 |
|
| 不超单价限价 |
现更改为:
投标报价分析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清运量 预估(立方米) | 单价 (元/立方米)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 ****0 |
|
| 不超单价限价 |
更正内容四:
原招标文件凡涉及项目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供应商多次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暂计合同金额(中标单价*5.**万吨)的5%。整改完成后,由供应商通知验收组织主体重新验收。
现更改为:如果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供应商多次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暂计合同金额(中标单价*5.**万立方米)的5%。整改完成后,由供应商通知验收组织主体重新验收。
更正内容五:
原招标文件凡涉及项目结算: 中标单位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发票,提交结款。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结算已实际数量为准,结算计量单位为吨。
现更改为:中标单位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发票,提交结款。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结算已实际数量为准,结算计量单位为立方米。
更正内容六: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 2.1 合同价格:合同单价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吨(¥: 元/吨)。
现更改为: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 2.1 合同价格 合同单价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立方米(¥: 元/立方米)。
更正内容七: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在项目正式启动签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暂计合同金额(暂计合同金额=清运量预估5.**万吨*合同单价金额)**%的预付款;乙方完成项目**%清运量(清运量预估5.**万吨)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暂计合同金额的**%;项目验收结算后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以乙方最终完成的实际清运量结算)的**0%;
现更改为:合同签订生效并在项目正式启动签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暂计合同金额(暂计合同金额=清运量预估5.**万立方米*合同单价金额)**%的预付款;乙方完成项目**%清运量(清运量预估5.**万立方米)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暂计合同金额的**%;项目验收结算后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以乙方最终完成的实际清运量结算)的**0%;
更正内容八: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更正内容九: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与此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姑苏区城市更新中心(苏州市姑苏区土地储备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9号
联系人:徐凌晨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维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号国裕大厦6层**8室
联系人:蔡翔宇、王文静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翔宇、王文静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