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8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酉阳县农村规模化供水项目-大溪镇供水保障工程勘察设计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酉阳县农村规模化供水项目-大溪镇供水保障工程勘察设计答疑及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评审标准(B)中的“投标人业绩”作如下修改:
特别提示: (1)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招标有关的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年2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