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中国联通广东清远通信综合楼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及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的委托,代理****年中国联通广东清远通信综合楼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及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活动,针对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疑问,现对外发布答疑文件: 一、问:针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序号**-条款号**.1-投标报价内容的第2点:报价范围(下浮率0.**%~**0.**%(含界限值),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超出此范围为无效投标。))的内容,这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关于“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规定。 请求事项:明确要求修改报价区间,设定一个合理的下限(如0-**%),并修正一下招标文件。 答:该区间仅为报价填报范围,并非认可低于成本报价。《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为强制性法律规定,无论招标文件是否列明,投标人均应严格遵守。 招标文件约定下浮率区间0.**%~**0.**%(含界限值),未设置最低投标限价,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禁止设定最低投标限价的规定。 评标阶段将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对可能低于成本的报价,将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证明的,依法否决其投标。经复核,本项目招标文件该条款内容合法合规,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复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原招标文件及本答复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