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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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2,**8.1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泰顺县罗阳镇下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补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一为准。 一、本工程招标建安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一致变更为**7.****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1.****万元,风险控制价为**0.****万元。 二、本工程项目招标时间安排表变更如下:
四、本工程现已重新上传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内容为准并自行下载。 如有疑问请致电温州永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泰顺县罗阳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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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