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GK****-**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安吉县)****年度森林质量提升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统招分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类似业绩(1分) | 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业绩(实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国土绿化、森林抚育、松材线虫病除治、退化林修复等)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 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
| 2 |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洒水车,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4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不含乘用车),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4分;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苗无人机,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4分; 4、投标人割灌机、油锯每台得0.5分,最多得4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清单及相应购买发票(如为租赁,提供租赁合同)。车辆需提供有单位信息的车辆行驶证,否则不得分。 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严密性且有助于项目完成的给予2分、1.5分、1分、0.5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需求不得分。 |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一)(**分)(客观分)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洒水车,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4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不含乘用车),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4分;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苗无人机,每提供1辆得2分,最多得4分; 4、投标人割灌机、油锯每台得0.5分,最多得4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清单及相应购买发票(如为租赁,提供租赁合同)。车辆需提供有单位信息的车辆行驶证,否则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二)2分(主观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严密性且有助于项目完成的给予2分、1.5分、1分、0.5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需求不得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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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吉县林业局(安吉县森林碳汇管理局)
地址:安吉县安吉大道**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
质疑联系人:柴庆辉
质疑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号(云鸿铭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国嫒/沈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9
质疑联系人:丁卫飞
质疑联系方式:****-******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8号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