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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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5,**6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5号(虹桥镇四村)答疑、修正通知**号 各投标人: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5号(虹桥镇四村),招标文件答疑、修正内容如下,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文件为准:
(一)修正部分: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修改为
2、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作废,以随本通知提供的为准; 3、原招标控制价作废,以随本通知提供的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年2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