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QXJKSSLTYPBBF[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一、原招标文件内容为:1.4.1施工单位类似业绩:近三年(****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以及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业绩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须附网站查询截图,但不以截图的完整性作为废标条件,如对截图完整性有异议的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二、现修改招标文件内容为1.4.1施工单位类似业绩:近三年(****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以及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业绩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须附网站查询截图,但不以截图的完整性作为废标条件,如对截图完整性有异议的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