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江镇鹿鸣旅游慢行步道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中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三江镇鹿鸣旅游慢行步道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本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异议,现编制答疑文件**号,并予以公布: 问题1:一、在招标文件第**页中的(三、授权委托书中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需提供被授权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 问:如果联合体投标中,设计和施工方授权同一个人,由于社保无法购买两家单位的社保,请明确是否可以只提供一家单位的授权人的社保证明即可?。 答: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均可。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内容,招标文件如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