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LSDGCZHPG****[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川区****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五标段(吉安镇) 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川区****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五标段(吉安镇)”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答疑补遗文件,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文件 质疑1:有人提了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回复:此问题与本招标项目无关。 质疑2: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5.3条“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 质疑3: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本招标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4: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5.3条“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 质疑5: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款中已明确投标人现场参加招投标活动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6: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中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 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该说明须明确低于最高限价**%的每一项清单子项及其具体原因、降幅比例,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以及相应清单项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构成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具有实质性理由进行解释)。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质疑7: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中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 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该说明须明确低于最高限价**%的每一项清单子项及其具体原因、降幅比例,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以及相应清单项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构成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具有实质性理由进行解释)。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质疑8: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如有涉及潜在投标 人(或投标人)和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违纪线索的,欢迎向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质疑9: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5.3条“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 质疑**: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回复:可以。 质疑**:项目经理是否可以携带用于答辩的资料进入答辩现场? 回复:本招标项目无项目经理答辩环节。 质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请问竣工证明材料只能是上述几种吗?例如竣工报告、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符合要求吗? 回复:本次招标项目的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执行。 质疑**: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可以结合招标文件填写约定内容,也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如有涉及潜在投标 人(或投标人)和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违纪线索的,欢迎向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质疑**: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外,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自行考虑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质疑**: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经核实,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一致。如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投标函等不可修改的格式以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其他可以修改的格式以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二、补遗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第三章其他中“/”修改为: “A-** 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次招标五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同时对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投标,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