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4,**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类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自治区评标专家库中或远程异地副场场地省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取。 更正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经济类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自治区评标专家库中或远程异地副场场地省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本次补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等均保持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