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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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5.**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邮电大学****年度维修改造工程(四标段)—坪邮线局部维修及中心配电房加固工程(分包一)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除了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投标人无须再提供其他承诺。
问题二 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三 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四 这个项目应该没有人行贿专家了吧?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五 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六 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不需要。
问题七 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八 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本项目仅对补遗中明确的部分单项清单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低于补遗中明确的部分单项清单异常低价警戒线的,需提供说明。
问题九 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需要。
问题十 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协议应真实有效且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问题十一 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可以。
问题十二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答:部分单项报价是指补遗中明确的部分单项清单。部分单项清单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的,需提供说明。
问题十三 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可以。
问题十四 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不可以。
问题十五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年9月**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吗? 答:不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题十六 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可以。
问题十七 房屋建筑总承包业绩中包含配电房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满足。
问题十八 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招标人名称可以进行填写。
问题十九 配电房装修业绩符合要求吗? 答:符合。
问题二十 必须是新建配电房业绩吗? 答:新建或改建配电房业绩均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最高限价得**%。”修改为: 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元。 单项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详见下表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重庆邮电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2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