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2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松潘县川青铁路松潘站周边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的“松潘县川青铁路松潘站周边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今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财务要求:□近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无财务要求。 现变更为:☑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无财务要求。 2、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现变更为: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3、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进行修改。 4、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 现变更为: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9
新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不含组价)文件已重新生成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不变,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 松潘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智行锦程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