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SZLQ-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锦溪镇十家日间照料中心采购运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2.报价分析表中”中“标段1锦南片:虬泽村、红霞村、张家厍村、周家浜村、朱浜村日间照料中心报价分析表”中“序号2”修改为:
| 2 | 餐费补贴 |
| 项 | 1 | ******0 | ******0 | 不可竞争费用;补贴定值5元/人/天,结算时按实际人数和就餐天数计算:就餐老人数量*5元*天数(中餐及晚餐,含送餐费),标准每餐二菜一汤; |
二、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2.报价分析表中”中“标段2锦北片(镇区段+西北村):上下塘社区、锦溪花园社区、三联村、陆泾村、孟子浜村日间照料中心报价分析表”中“序号2”修改为:
| 2 | 餐费补贴 |
| 项 | 1 | ******0 | ******0 | 不可竞争费用;补贴定值5元/人/天,结算时按实际人数和就餐天数计算:就餐老人数量*5元*天数(中餐及晚餐,含送餐费),标准每餐二菜一汤; |
三、 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书”中“三、项目范围及要求”中“4.2”修改为:
4.2为保证餐食标准、保证饭菜质量,本次报价政府补助5元/人/天(中餐及晚餐,含送餐费)的标准不允许竞争;餐食材料费用向被服务老人收取,收费标准最高7元(含)/人/天(中餐及晚餐,含送餐费)的标准不能突破(在投标承诺书中填写收费标准)。
| 标段1锦南片(虬泽村、红霞村、张家厍村、周家浜村、朱浜村日间照料中心)餐费补贴 | ||||
| 序号 | 内容 | 就餐人数 | 补贴合计 | 数量 |
| 1 | 虬泽村 | ** | ****** | 不可竞争费用;补贴定值5元/人/天,结算时按实际人数和就餐天数计算:就餐老人数量*5元*天数(中餐及晚餐,含送餐费),标准每餐二菜一汤。 |
| 2 | 红霞村 | ** | ****** | |
| 3 | 张家厍村 | ** | ****** | |
| 4 | 周家浜村 | ** | ****** | |
| 5 | 朱浜村 | ** | ****** | |
| 标段2锦北片(上下塘社区、锦溪花园社区、三联村、陆泾村、孟子浜村日间照料中心日间照料中心)餐费补贴 | ||||
| 序号 | 内容 | 就餐人数 | 补贴合计 | 数量 |
| 1 | 上下塘社区 | ** | ****** | 不可竞争费用;补贴定值5元/人/天,结算时按实际人数和就餐天数计算:就餐老人数量*5元*天数(中餐及晚餐,含送餐费),标准每餐二菜一汤。 |
| 2 | 锦溪花园社区 | ** | ****** | |
| 3 | 三联村 | ** | ****** | |
| 4 | 陆泾村 | ** | ****** | |
| 5 | 孟子浜村 | ** | ****** | |
四、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中“三、评分标准”中“复审评审指标(标段一、标段二)”中“项目负责人”中“3.”修改为
3.具有养老护理员初级证得1分;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单位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昆山市锦溪镇普庆路1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8号1号楼2楼B**6室
联系人:彭工、王工
联系电话:**********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王工
电话:**********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