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叁仟肆佰肆拾玖万零柒佰贰拾伍元零柒分(¥********.**元); 2、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文件、图纸已随本次澄清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信用”现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查询投标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分值,投标人诚信分值**分以下不得分;**≤投标人信用分值<**分的得1分;**≤投标人信用分值≤**0分的得2分;投标人信用分值>**0的得3分。(注: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信用分值计为**0分)说明:如上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诚信分值不一致时,以最高的专项分值进行评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康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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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