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2,**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2”中的出资比例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资金来源均更改为:政府专项债券**%,自筹资金**%。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各项服务费用招标控制价及取费依据和计费说明中“工程监理费控制价: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0号)规定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计取,优惠率**%,控制价******2.**元。”更改为:“工程监理费控制价:参照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计取,优惠率**%,控制价******2.**元。”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补充:“2.投资估算金额:********0元;”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补充“五、服务期限:计划工期:**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人指定时间为准。” 本澄清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相关供应商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由此为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