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一中心一基地”二期信息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货物部分
1.序号6-桥架支架“单位:公斤”变更为“单位:m”。
2.序号**-单片铯钾防火玻璃隔断技术参数“1.厚度为**0MM。”变更为“1.厚度为**MM”。
3.序号**-等电位连接网格技术参数“1.≥**m2编制铜带。”变更为“1.≥**mm2编制铜带。”。
4.序号**8-智能照明系统调试“单位:系统”变更为“单位:套”。
5.序号**9- MINIBAR技术参数“1.冷冻能力:≥1.5kg/**h;”变更为“1. 制冷能力:≤环境温度**°C;”。
二、服务部分
序号4其他要求(一)交货要求:“......中标人需在中标后**日内根据目前设计内容进行深化设计,中标人完成深化设计并通过业主认可后方可进行项目合同签约,如深化设计方案连续三次不能通过采购人认可,则视为无法完成履约,采购人有权将项目移交第二候选人进行深化设计,以此类推。......”变更为“......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深化设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阳区大山坪街道星光路8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1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8
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