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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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清电子元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准厂房建设)设计澄清及修正通知**号 各投标人: 乐清电子元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准厂房建设)设计,答疑、修正等内容如下,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文件为准: 一、答疑部分: 提疑1:1、请提供三个地块项目cad地形文件。 2、效果图总数是否有要求,请明确数量。 3、三块地的停车数量是否整体统筹。 4、配套功能除宿舍外是否有其他功能。 5、1#地块招标文件容积率为3.**,建筑面积为****8㎡,而规划条件书上容积率可做到5.0,建筑面积≤****5㎡。请明确1#地块具体做多少容积率,多少建筑面积。2#地块招标文件容积率为2.**,建筑面积为****㎡,而规划条件书上容积率可做到5.0,建筑面积≤****㎡。请明确2#地块具体做多少容积率,多少建筑面积。 6、规划条件书中乐资规条{****}****号用地情况中1.1条,地块面积****1㎡(温州****坐标系),****4㎡(国家****坐标系),请明确用地面积准确的数值,避免因为提供的不同数值,造成废标情况。 答:1、详见修正部分相关内容;2、效果图数量不作要求,由投标人自行确定;3、停车数量不做整体统筹;4、配套用房功能需符合乐清电子元器件智能制造产业配套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宿舍、食堂、超市等,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工程建设费不得超过****3万元;5、容积率及建筑面积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工程建设费不得超过****3万元; 6、用地面积按温州****坐标系。 提疑2: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3#地块)生态停车场,缺原始红线图。 2、规划设计条件2#地块为二类工业用地,招标文件明确2#地块为配套用房,是否按照招标文件2#地块全部为配套用房。 3、配套用房应按0.4辆/**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进行配置,机动车停车位**1个,是否允许3个地块之间可以互相调剂。 4、招标文件提到边坡治理面积****平方米,而设计条件明确需原则在红线内展开,边坡治理出了红线是否可以?5、2#地块、3#地块是否允许在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范围内多建一些面积,还是2#地块、3#地块建筑面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是否有地勘报告? 7、能否借用自然坡地做部分地下室,作为设备用房或机动车停车库。 答:1、详见修正部分相关内容;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三个地块之间不允许互相调剂停车位;4、边坡治理不超出红线范围;5、建筑面积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工程建设费不得超过****3万元; 6、无地勘报告; 7、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工程建设费不得超过****3万元。 提疑3:1、请提供项目的原始CAD图纸, 2、请提供北侧规划通路的标高。 3、请提供厂房的层高要求。 4、厂房的生产工艺有无特殊要求?如标书中提到的2号车间满足特定生产线要求,具体所指是哪一类?问题描述: 5、2号地块配套用房除宿舍外,有无其它的功能要求? 答:1、详见修正部分相关内容; 2、北侧规划通路的标高暂按5.2m考虑; 3、厂房层高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需满足电子元器件智能制造生产车间的高度要求;4、生产工艺需符合乐清电子元器件智能制造产业要求,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5、配套用房功能需符合乐清电子元器件智能制造产业配套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宿舍、食堂、超市等,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工程建设费不得超过****3万元。 提疑4:1、请问资格审查的单位业绩和资信标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业绩? 答:可以。 二、修正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原内容“2.6 招标内容、范围:承担本工程设计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一般设计变更修改、工程报批各阶段所需其他设计文本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配合等全流程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修正为: “2.6 招标内容、范围:承担本工程设计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一般设计变更修改、工程报批各阶段所需其他设计文本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配合等全流程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修正为:
3、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已上传,以本次最新提供的版本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以上内容在招标文件内其他地方有出现但此文件未提及的,均按此文件做相应修正。
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年2月9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