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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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7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红光镇)(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红光镇)(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1、现将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南江县红河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地点 南江县红河镇。 统一更正为:建设地点 南江县红光镇。 2、 现将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7 更正为: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4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南江县红光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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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