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资格审查委员会人数以编标工具中的评审标准设置为准,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人数:“共7人,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随机抽取的专家5人。”修改为“共5人,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随机抽取的专家4人。”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开始时间)由****年**月**日**时**分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其他内容不变。 同一内容以澄清公告为准,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自行承担。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