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饶镇圩镇周边村庄综合提升项目施工 (潮公易建招字[****]**号) 澄清书(1) 各潜在投标人: 1、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作以下澄清: | 序号 | 原文 | 现文 | | 1 | 3.2.3(1)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8.**元(其中暂估价******.**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元)。(2)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及下浮率,投标报价与投标下浮率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投标下浮率为准,并修正投标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0%】。下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与投标下浮率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投标下浮率为准,并修正投标总报价。(4)非竞争性费用:暂估价为 ******.**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元。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价格竞争,投标人报价时应按招标人给出的金额全额填报,如填报超过或减少则视为无效投标。 | 3.2.3(1)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8.**元(其中暂估价******.**元)。(2)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及下浮率,投标报价与投标下浮率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投标下浮率为准,并修正投标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暂估价)***0%】。下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与投标下浮率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投标下浮率为准,并修正投标总报价。(4)非竞争性费用:暂估价为 ******.**元。暂估价不参与价格竞争,投标人报价时应按招标人给出的金额全额填报,如填报超过或减少则视为无效投标。 | 2、删除“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元”。 注:本澄清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则以本澄清书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招标人:饶平县上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夏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