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电子开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A****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G**沪昆高速镇宁至胜境关段(K****+**5-K****+**0)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中心试验室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A******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沪昆高速镇宁至胜境关段(K****+**5-K****+**0)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中心试验室 首次公告日期 :****-**-** **:**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日期 : ****-**-** 3、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 根据《G**沪昆高速镇宁至胜境关段(K****+**5-K****+**0)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2.3款规定,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发布澄清通知。投标人应一并阅读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如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澄清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现因投标人在第一信封开标一览表“中心试验室负责人证书编号”中填写证书编号时受系统字数限制,无法填写完整。故投标人在第一信封开标一览表“中心试验室负责人证书编号”中只需填写为“详见投标文件”即可,中心试验室负责人证书编号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年2月**日**时**分。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年2 月6 日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 联 系 方 式: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村望城坡青岩堡B**栋1-2层**-1号 联 系 方 式: **********1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