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大沙河垫江段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重庆市大沙河垫江段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有关质疑问题答疑如下: 质疑一:1、根据《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第四章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事指南”;经重庆市水利局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报告,出具准予许可决定。据此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初步设计批复”,若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是否满足要求? 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最后写明:“2.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4 款要求提供的资料……”,按此要求,之前在招标文件资审部分已提供的“(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二)承诺”及“(三)其他资料”中的保证金有关凭证在此处是否需要再附一遍,请明确。 答:1、满足要求。 2、不需重复提供,但必须保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的资料有效齐全。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立生实业有限公司 ****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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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