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GK]******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惠安第一中学分校(一期)一标段-**#艺术楼报告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2/**********0,更正为:****-********/**********2/**********8。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洪志云/何宇烽/陈清霞,更正为:洪志云/陈清霞/何宇烽。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2/**********0,更正为:****-********/**********2/**********8。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人须根据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1.设备清单”中的设备/材料(所投品牌制造商若为中小企业的)应逐条填列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2.涉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逐条填列内容的按上述1内容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安县教育局
地址:惠安县电信大楼惠安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海星街**0号东海大厦B栋**层
联系方式:****-********/**********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志云/陈清霞/何宇烽
电话:****-********/**********2/**********8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