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8中的第2点,修改为:“招标代理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每个标段的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收费以各个标段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考苏价服[****]**3号文标准收取。 以上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2、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8中的第6点,修改为:“评标结果异议的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洁 电话:**********7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号熊猫新兴软件园**-2 异议受理方式:纸质原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或系统提交。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二的规定,并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