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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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5,**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SLSDKCSJZHPG****[SL]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垫江县龙溪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与初步设计项目 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垫江县龙溪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与初步设计项目” 答疑及补遗内容 作如下回复: 一、答疑部分
二、 答疑部分 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4.2 履约保证金 的(1)履约担保的形式 调整为:现金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合同附件。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承包人若采用现金提交履约担保的,允许使用符合《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工作的通知》(渝公管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渝公管发〔****〕**号)要求的履约保函置换。 2、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注:以上答疑 及补遗文件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 及补遗文件 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 及补遗文件 为准。 招 标 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2月4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