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年度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人工造乔木林、退化林修复)(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澄清公告(第1号)
项目编号:【凉林发【****】**8号、凉林发【****】**1号】 发布日期:[****年2月5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合理质疑,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作如下澄清修改,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法定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一、澄清修改事项
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款(含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等章节)中关于“具有省级及以上林学会颁发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造林营林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要求,予以修改。
二、修改后资格要求
投标人只需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林造林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即满足本项目资质相关资格要求,无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标截止及开标相关事宜
1.本澄清修改仅取消备案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均保持不变,具体仍按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约定执行:
2.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在原招标文件发布平台下载本澄清公告,按原招标文件+本澄清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缘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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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