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ZF******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饮用水源地水中异味物质实验室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二、技术要求 1、色谱分离模块 1.1色谱智控 嵌入式(非外挂式)一体化集成≥8英寸高分辨率全彩全触控电容屏,内置智能操作系统;(提供主机一体化集成屏幕实物图、尺寸图资料证明) | 二、技术要求 1、色谱分离模块 1.1色谱智控 ≥8英寸高分辨率全彩全触控电容屏,智能操作系统;(提供屏幕实物图、尺寸图资料证明) |
| 2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省级及以上质谱技术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 删除 |
| 3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以“色谱/质谱技术的研制与应用”,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得1分。没有或其他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省级或以上政府单位颁发的与“色谱/质谱技术的研制与应用”相关荣誉奖项,得1分;获得市级政府单位颁发的与“色谱/质谱技术的研制与应用”相关荣誉奖项,得0.5分。没有或其他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
| 4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 无 | 增加: 根据投标人质保期满后配件、附件、备品备件的准备、收费标准和保障措施进行打分。(评分范围:2,1,0)。 |
| 5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年2月6日9时**分**秒 | ****年2月**日9时**分**秒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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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尤日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9
质疑联系人:江威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大街**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佳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董丽霞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9号城建综合大楼**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