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将乐县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新建“颐养楼”)答疑及补充修改(二) 一、 本招标项目原定于****年2月5日上午8:**分进行开标,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开标时间推迟至****年3月4日上午8:**分。原定于****年2月6日上午9:**分的定标时间,推迟至****年3月5日下午**:**分。开标、定标的地点不变。 二、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 ****年3月4日8:**:**前 。 三、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拾万元整(¥******) ,修改为:肆拾伍万元整(¥******)。 四、本招标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暂列金****** 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已同步上传至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自行下载。 五、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至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总工期为 **0 个日历天,修改为总工期为**0个日历天。 七、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1.8条款中的a小点,修改为: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7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八、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成美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年2月4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