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年视频卡点及人脸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采购文件的“第四章 评审”--“商务部分”中的以下内容:
| 人员配置情况 (6.0分) | 投标人(含其上级分公司或总公司)拟投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一人)进行评审: 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含原人事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含原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以上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同时提供:①有效证书复印件;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更正为:
| 人员配置情况 (6.0分) | 投标人(含其上级分公司或总公司)拟投入的本项目的人员进行评审: 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含原人事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含原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以上证书每任意提供一个得2分, 本项最高得6分。注:须同时提供:①有效证书复印件;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