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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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6,**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招标编号:SZZX-******QT-********1)就以下事项进行澄清修改: 一、澄清内容如下: 1、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修改为:“第一章招标公告”,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 年 ** 月 **日 ,招标人计划发布澄清通知时间: **** 年 **月**日。修改为: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 年 ** 月 **日 ,招标人计划发布澄清通知时间: **** 年 **月**日。 3、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标时间不变,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林业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3号 联系人:吴涛 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号 联系人:程筱、曹琴 电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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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