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肇庆广宁产业园区--产业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澄清文件肇庆广宁产业园区--产业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工程(施工)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特此记录并报送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一、澄清内容如下: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 年。现将该处内容修改为以下:**.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 年。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二、澄清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后发的澄清文件为准,投标单位须响应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招 标 人:广宁县企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