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1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霞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关于招标文件中“造价资格要求”的补充说明:造价咨询单位应能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网址: ****** a/infoPublic/index.html)中的“工程造价”【适用本省企业】或“省外造价咨询”【适用省外企业】栏目查询到造价咨询单位登记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此平台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2、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第5项“投标报价组成”中的“下浮率”为投标人每个单项报价对应的下浮率【下浮率=(1-单项投标报价÷对应单项最高投标限价)×**0%】。下浮率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3、随本通知提供《技术文件》封面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投标人制作《技术文件》时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封面格式,不得修改技术文件封面的排版、字体等内容。 4、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统一修改为:****年3月4日9时**分。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年2月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