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3,**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鼎市中小学生烹饪劳动基地项目配电工程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0) 各投标人: 福鼎市中小学生烹饪劳动基地项目配电工程(招标编号:E******************0),现将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一、 投标人提问: 1、 问: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是否新旧资质都可用? 答: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千伏以下)(新证)或五级(旧证)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 ; 二、 招标文件修改: 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公告中显示的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系本项目基地锅炉及污水处理设备工程的代理机构;福鼎市中小学生烹饪劳动基地项目配电工程为其关联项目,系统自动获取了该工程的代理机构信息,特此补充说明。 2、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3、本项目的施工图已公布于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中。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下载,若因未下载导致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福鼎市中小学生烹饪劳动基地项目配电工程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福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2月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