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电扶梯系统集成采购及安装服务(包件一) 澄清文件 各潜在申请人: 现将本项目澄清内容发布如下,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 ☑方式二:暂定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增值税税率为 ,分项固定单价报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修正为:“☑方式二:暂定不含税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增值税税率设备费为 、服务费为,分项固定单价报价详见《分项报价表》”。设备费税率为**%、服务费税率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填报(3%或9%)。 2、本项目按照不含税价格进行评标,投标总报价、各清单项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不含税限价。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年2月5日**时**分。 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发布的内容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嘉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2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