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补充通知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因招标人对本项目原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厂房建筑部分”的清单进行调整,水利部分不变,现重新上传“厂房建筑部分”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按最新发布的“霞浦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厂房建筑部分)”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相关文件进行制作,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二节商务文件格式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厂房建筑部分”采用最新发布的XML格式组价后自行转换成可投标上传格式进行投标上传。 3、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秒。 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年2月**日。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秒。 6、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秒。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人民政府松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