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通江县小通江河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二次)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澄清**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是下浮比例报价。以本次招标控制价为基数,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函中填写下浮比例进行自主报价。不用按照上传的招标清单编制详细的投标报价清单。 2.由于本次澄清不影响各投标人实质性编制投标文件,故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3.其他内容不作变更,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等相关文件,并按此执行。
招标人: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